招聘岗位简介
一、岗位职责:
公寓安全员在中心、区主管和楼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所辖公寓的安全、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工作中要做到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公寓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端正服务态度,强化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学生公寓大门实行昼夜24小时分班值班,严格公寓进出口管理,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做好来客来访的接待和咨询工作。来客来访须在住宿学生的陪同下,经值班室验证登记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进出公寓;来访客人必须在晚9:00前离开公寓。对可疑人员要多询问、多盘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楼管员报告。
2.严格执行在大厅值守的规定。
3.准确正确掌握该公寓住宿人员情况,正确区分本楼人员和外来人员。学生携带行李或物品进出学生公寓大门时,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并办理登记手续。严禁携带违禁、违纪物品进出公寓大门。
4.严禁非公务异性进入学生公寓;执行公务需要按程序办理手续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出入。
5.必须严格管理公寓大门,安全通道以及所有消防箱的钥匙按规定摆放,取用方便,严禁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6.按时交接班,严格交接班手续,接班者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熟悉情况,不准无人交班;按时开关楼门;按时熄灯、送电。保持值班室良好的工作环境。
7.提高警惕,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夜间值班必须加强安全巡视和监控,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8.对公寓内发生的违章、违纪现象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
9.做好便民服务项目的服务工作。
10.负责门厅内门窗、标牌、镜子等的保洁及一楼卫生保洁工作。
11.负责本公寓自行车的治理工作。
12.因检查不严、管理不善导致的事故,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3.服从中心各项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违反以下规定者,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及罚款
1.在学生公寓内随地吐痰或乱扔废弃物罚10元。
2.严格上下班刷卡制度,上班、参加会议及活动无故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下罚20元(2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不刷卡视为旷工。
3.值班场所脏、乱、差,物品摆放不整齐、不规范罚10元。
4.工作区域或个人寝室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和离开时不关门窗及用电设备等罚30元。
5.值班公寓内发生一起盗窃案件,视情节扣罚安全员、管理员50—200元。
6.发现违章用电、打架斗殴等影响公寓安全的隐患和闹事苗头时不制止或报告,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或不按工作规程工作,给学生公寓或学生造成较大损失的酌情罚10--50元。
7.讲究语言文明不与学生或其他员工吵架,否则罚款30元。
8.未在门厅值守1次;擅离工作岗位(5分钟以上10分钟以下);擅自调班、未按时开关门罚30元。
9.没有发现、制止异性进入本公寓,并引起不良影响者罚30元。
10.消防栓、应急灯、灭火器、安全门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一次不合格而未及时报修的罚10元。
11.占用值班电话聊天或长时间谈论与工作无关的内容(超过3分钟)发现一次扣20元。
三、劳动报酬:每年根据淄博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实施。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上班,实行三薪,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四、劳动时间:门卫实行上24小时、休息24小时分班值班制,上班期间门厅值守;早8:00上班,11:10—11:40午饭时间;5:30—6:00晚饭时间,吃饭时间由管理员或安排其他人值班。23:00锁门上楼巡视20分钟后休息室休息,早6:00开门;实行公休日寒暑假调休制。
报名地点:张店区新村路大学生创业园E座901室
联系电话:18678138081杨女士 18553338733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