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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0
企业工伤风险管理—特殊用工形式
浏览:1041次

如何防范特殊用工形式的工伤风险

1.劳务派遣员工工伤风险的防范

首先,企业人事部门要做好劳务派遣员工的教育和管理,防止或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劳务派遣员工通常在临时或辅助岗位上从事工作,由于与企业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通常为企业管理所忽视,例如在存在危险的区域工作的人员都要与企业员工接受同样的风险警示教育,做好劳动防护以减少事故发生率。

其次,有效监督派遣单位是否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五十九条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劳务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作为用工单位并非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了劳务派遣协议即万事大吉,还应当负有监管职责,确保劳务派遣单位为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并交纳费用。实务中,用工单位应当每月要求派遣单位提供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以确保相关义务落到实处,防止发生工伤事故时员工无法享受工伤待遇而导致本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2.非全日制用工员工的工伤风险防范

企业的一些非核心工作可能是以劳务外包的方式由第三方企业承担,也可能直接使用非全日制工作的员工,非全日制员工可以不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不享受企业员工的其他福利待遇,包括工伤保险待遇,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企业无需对其发生事故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员工在为企业提供劳务期间非因其自身疾病原因而遭受伤害的,员工仍然可以根据民法相关原则要求企业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非全日制用工员工的工伤风险可以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转嫁因工作期间以外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3.实习人员的工伤风险防范

实习人员通常是指在校大学生到企业实习而建立的非劳动关系的用工形式,实习人员由于操作技能和对环境的陌生,发生工伤的情况屡见不鲜。由于实习人员不属于企业员工,不能办理工伤保险享受工伤待遇,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到企业实习的在校大学生,通常其自身都有针对学生的意外伤害保险,企业应当在招录实习人员时了解相关情况,要求学生提供相应的保险凭据并备案,同时应根据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可能发生的工伤风险,确定是否为学生自身所有的保险所覆盖。要从两个方面予以确认:第一,险种是否能够覆盖可能发生的工伤事故风险,这要从保险条款具体分析,看工伤事故是否在保险的除外责任之内;第二、看保险责任期间是否能覆盖实习人员的拟实习期间,如果拟实习期间较之保险期间更长,那么对于不能覆盖的期间应当补充保险或者终止实习用工关系。

4.其他风险转嫁方式

对于一些突发的不可控风险,企业还可以通过雇主责任险做一个兜底风险管理措施。雇主责任险是由商业保险机构承保的在企业对员工在职期间遭受意外或职业病导致的伤残、死亡或其他损失的一种商业保险,雇主责任险的优势在于企业无需为单个员工单独购买保险,特别适合员工流动性大,不便于办理以个人为被保险人的商业保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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