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不到1个月的时间,社保就要改嫁税务了,最近各种声音不断,很多企业也开始着急做社保筹划了,如果你也有这方面的焦虑,建议你千万别错过今天的文章!
近日,随着距离社保划征税务时间的日子越来越近,关于社保的话题讨论,就一直没断过,税政君收到这样几条消息:
今天来给大家再细说一下社保划征税务这件事。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好多财务人员想法设法来对社保进行“纳税筹划”,在此郑重地提醒各位财务同仁:以下5种筹划社保的方式不可取!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
有的会计人员筹划为通过公司账面发放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过一些收入不入账的私人账户资金来支付。
殊不知对于收入不入账的频繁交易的私人账户早已经纳入了大数据监控。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
有的会计人员筹划为通过公司账面发放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过让职工到处找费用票、甚至明示或者帮着员工统一买票来顶抵工资,从而少缴个税与社保。
殊不知对于虚开虚抵发票、费用变动异常的情况早已经纳入了税局的电子眼。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
有的会计人员筹划为工资+劳务费,也就是通过公司账面发放工资薪金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过员工去税局虚开劳务费发票顶抵工资,从而少缴个税与社保。
提醒:
对于同一个公司的同一员工,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不能并存。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
有的会计人员筹划为工资3000元,另外5000元属于不交社保的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提醒:
免征个税与社保的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是任职单位向员工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任职单位给该员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只有符合规定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才可以在计算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
有的会计人员自以为是的筹划为这些人员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属于临时工,不需要缴纳社保,直接做个临时人员工资发放表支付就可以。
提醒:
只要临时工与企业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参加单位的考勤、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那么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享受同等待遇,都需要申报个税与社保。
在社保入税的大环境下以及目前税收严管的时代,作为企业主和财务人员,只有做到依法纳税、合规经营,才可以长久安全地经营下去并立于不败之地。
提醒各位会计人员,切记不要造假、切记不要违背业务真实的面目,必须要合理合法运用政策,通过改变传统用工方式、结合优化员工薪酬体系等方面入手,从而达到既降低税负费率、又降低财税风险的目的。
新个税后,各工薪层到底能省下多少税?
社保费率有希望降低吗?
个人需要做税务筹划吗?如何操作呢?
社保交税务局征收后,税务局可以通过大数据来清查企业社保漏洞,具体如下:
通过税收数据库采集企业工资金额、人员信息。以此分析企业历史以来社保漏洞存在的可能性。
企业员工在建立的劳动关系之下,发生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酬,作为计算社保的基数,毫无疑问就成为税务局测试和比对社保真实性的一项重要数据。
用企业个人所得税申报人数以及计税基数就可以测试出缴纳社保的准确性。
数字之间的关联性如下:
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下一步税务、社保、医保等部门将主要完成制定配套制度、建立对账机制、完成数据交换以及联调联试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