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从国税地税合并到个税改革,每一个政策都与普罗大众息息相关。最近一则关于社保的消息,让人们喜笑颜开,而不足额缴纳社保的企业瑟瑟发抖。
老河口市地税局于2016年11月16日向老河口鹏程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下达了河地税通(2016)5025号税务事项通知书和河地税5社限缴字(2016)第5012号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2000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期间应缴纳社会保险费632979.12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400295元,基本医疗保险费187669元,失业保险费21171.6元,工伤保险费20943.92元,生育保险费2899.6元。
2017年8月28日,老河口市地税局向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认为,老河口鹏程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欠缴社会保险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老河口市地税局对其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是法律赋予的职权。河地税5社处字(2016)第5005号社会保险费行政处理决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没有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老河口市地税局申请强制执行的河地税5社处字(2016)第5005号社会保险费行政处理决定,本院准予执行。
上海社保局前段时间还公布了50家单位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对其违法行为被公开告示,老板和纳税人社会信用统一代码一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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